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维权

守护银发消费•以“诉”说法│血压计准不准?老人使用要留意

发布时间:2024-05-24 13:58:42

编者按 为保护老年群体消费权益,我会今年开展了 “守护银发消费”质量维权行动,设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受理特别通道,征集银发消费问题线索,努力解决好老年消费者的“关键小事”。我会投诉办在官微、官网设立“守护银发消费•以‘诉’说法”专栏,选取典型投诉案例,请律师说法,力争通过解剖一只“麻雀”,宣传一条法规知识,掌握一个法律“武器”,给厂家商家一个提醒和忠告,给银发消费者一个温馨提示,欢迎关注。

image.png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血压计也成为家庭健康管理的重要设备之一。对那些健康意识强、定时监测血压的人来说,一款精准度高、操作简单、携带方便的血压计尤为重要,特别是老年人。

近期,我会接到河北石家庄市62岁退休老人王先生的投诉,称其去年被查出患有高血压,为了能在家中实时监测血压情况,今年4月25日,他花468元网购了一台某品牌家用电子血压计。4月29日一早洗漱后,他按照血压计产品使用说明书测了一下血压,发现高压低了很多,以为自己的血压下降了。隔些天他到医院复查身体时,医生顺便给他量了血压,发现血压还是很高。从医院回到家后,他用电子血压计又测量了一下血压,显示仍是低血压。使用几次后,他发现家中血压计和医院同款血压计测量出来的结果有误差,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他遂向厂方售后反映,客服人员答复电子产品不能作对比,有误差很正常,拒绝退货。不得已,王先生选择向我会投诉,经我会积极联系,厂方最终作了退货退款处理。

我会在百度及小红书上检索该品牌血压计时发现,有不少消费者投诉或评论上留言“测量有误差”“测量不准”等信息。当买到类似的血压计时,消费者应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韩佳律师表示,国家计量标准允许误差的范围是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产品需求来制定的。在涉及到具体的计量标准和误差范围时,应参考相关行业、产品及国家要求来确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销售者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该案件中的王先生买到的系有质量问题的血压计,可以要求产品的销售者承担相应责任。

温馨提示:

血压计测量精准度高是消费者购买该产品的首选。测量结果是否准确,可能与产品本身质量、测压位置、袖带过紧或过松以及情绪是否紧张等有关。基于此,我会建议广大老年消费者量血压最好做到“三定”,即定时、定体位、定血压计,这样出来的数据值才能作比较。另外,购买前最好到实体店进行体验,并向店员了解血压计安装调试、使用规范及测压禁忌等相关知识;使用时,应注意查看血压计计量单位是否正确,并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校准,以免影响血压测量精度。如果超过3个月不使用血压计,一定要把电池取出来,以防电池漏液,腐蚀零部件。

法条链接: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转让、实际使用时间等事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终止后5年。

我会服务热线投诉热线:010—63155315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image.png 

张洪媖/文




上一篇:《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3)》发布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随便看看
  • 第八届质量诚信万里行主题活动在京举办

    编者按 为保护老年群体消费权益,我会今年开展了 “守护银发消费”质量维权行动,设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受理特别通道,征集银发消费问题线索,努力解决好老年消费者的“关键小事”。我会投诉办在官微、官网设立“守护银发消费•以‘诉’说法”专栏,选取典型投诉案例,请律师说法,力争通过解剖一只“麻雀”,宣传一条法规知识,掌握一个法律“武...

    时间:2023-03-16浏览:15次

  • 质促会与新华网在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编者按 为保护老年群体消费权益,我会今年开展了 “守护银发消费”质量维权行动,设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受理特别通道,征集银发消费问题线索,努力解决好老年消费者的“关键小事”。我会投诉办在官微、官网设立“守护银发消费•以‘诉’说法”专栏,选取典型投诉案例,请律师说法,力争通过解剖一只“麻雀”,宣传一条法规知识,掌握一个法律“武...

    时间:2022-04-18浏览:17次

  • 领导关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蒲淳到我会考察指导工作

    编者按 为保护老年群体消费权益,我会今年开展了 “守护银发消费”质量维权行动,设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受理特别通道,征集银发消费问题线索,努力解决好老年消费者的“关键小事”。我会投诉办在官微、官网设立“守护银发消费•以‘诉’说法”专栏,选取典型投诉案例,请律师说法,力争通过解剖一只“麻雀”,宣传一条法规知识,掌握一个法律“武...

    时间:2021-11-11浏览:23次

  •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编者按 为保护老年群体消费权益,我会今年开展了 “守护银发消费”质量维权行动,设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受理特别通道,征集银发消费问题线索,努力解决好老年消费者的“关键小事”。我会投诉办在官微、官网设立“守护银发消费•以‘诉’说法”专栏,选取典型投诉案例,请律师说法,力争通过解剖一只“麻雀”,宣传一条法规知识,掌握一个法律“武...

    时间:2023-05-26浏览:3次

  • 中国质量万里行3·15消费维权 主题活动在京举办

    编者按 为保护老年群体消费权益,我会今年开展了 “守护银发消费”质量维权行动,设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受理特别通道,征集银发消费问题线索,努力解决好老年消费者的“关键小事”。我会投诉办在官微、官网设立“守护银发消费•以‘诉’说法”专栏,选取典型投诉案例,请律师说法,力争通过解剖一只“麻雀”,宣传一条法规知识,掌握一个法律“武...

    时间:2024-03-15浏览:2次